二哈菌

屯梗

偶然翻出自己以前写到一半的梗,因为时间隔得有点久思路接起来有点困难,那就先屯着吧。。。

以一个哥谭市普通市民的第一人称视角来描写老爷和丑爷战斗(秀恩爱)的故事

主角原本住在哥谭,后来不堪阿卡姆住户们的伤(骚)害(扰)搬离了哥谭,搬出去之后却觉得生活非常无趣,嘿老兄就拿个小折叠刀就出来抢劫你认真的吗?这里的罪犯我可以打十个(不是)一点创意都没有!拜托你们有点上进心好吗?

最后主角以一种“虽然哥谭罪犯横行夜生活丰富多彩平均三天就得换一次玻璃(被蝙蝠侠以及他的小鸟们撞坏或者被爆炸波及炸碎)不带枪没法出门但是这才是家啊”的心情又搬回了哥谭

不管是漫画,动画还是电影,哥谭看起来都不是一个适合居住的城市,有一大堆三天两头就从精神病院跑出来胡闹的疯子,一个每次都能抓住他们却不肯杀了他们以绝后患的义警,各种爆炸,毒气,绑架事故,总会有中招的时候

感觉以游戏来说的话哥谭就是地狱难度级别的,但是只要你坚(习)持(惯)下(的)来(话),去别的相对于哥谭来说安全的城市,个顶个的吊打普通罪犯好吗

所以我想,每一个住在哥谭的市民,不管是黑暗骑士,是罪犯,是警察,是普通群众,都在以一种独特的方式与哥谭共生,就像新蝙蝠侠第四季,外敌入侵哥谭,粉丝团分分钟站出来一致对外,这就是哥谭的魔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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